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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协议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信息提供人),乙方(哈付(HADEFRAY))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宣传推广事宜,达成本协议。

    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并授权乙方提供相关宣传推广服务之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隐私条款、免责条款,甲方向乙方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勾选同意《服务协议》,即表示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包括《隐私政策》),同意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甲方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向乙方提交相关个人信息。

    一、服务内容与方式

    1.1 服务内容:乙方旨在为甲方提供“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宣传推广。其中,“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是指由广州鑫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顺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顺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合作机构提供的“拉卡拉电签pos机”POS机软件、硬件及所对应的邮寄、维护服务。

    1.2 服务方式:甲方同意,为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个性化推荐,乙方可以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甲方提供或乙方通过其他正当渠道搜集的个人信息,从而更好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宣传推介、申请、合同订立与履行及售后等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自愿在相关网页填写个人信息并向乙方提交,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个性化推荐。

    2.2 甲方需填写合法有效的个人信息,甲方保证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因以下情况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相关“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

    (2)经乙方评估,甲方不符合申请乙方提供的相关“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相关条件;

    (3)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4)运营商等非乙方可控制原因导致的网络堵塞、中断;

    (5)其他乙方无过失的情况。

    3.2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保证乙方及必要第三方与乙方具有同等保密义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1)为向甲方提供相关“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和/或其他产品必须向第三方披露,但乙方应当保证该等第三方与乙方履行与乙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2)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披露;

    (3)经甲方同意披露。

    3.3 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要求乙方删除其提交的个人信息并终止向甲方提供“拉卡拉电签pos机”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推广服务的,乙方将及时删除甲方的个人信息并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服务。

    四、个人信息的使用及保护

    4.1 为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之目的,甲方授权乙方收集、存储、传输、分析和使用甲方提供或乙方通过其他正当渠道搜集的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件等;

    (2)个人背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情况、兴趣爱好、家庭情况、收入情况等;

    (3)个人网络信息:使用Cookies、IP地址和其它技术方式收集甲方非个人化信息,以使乙方在甲方访问网站时可辨认其身份;

    (4)其他乙方认为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所必须收集的个人信息。

    4.2如甲方未满18周岁,甲方需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向乙方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并授权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之服务。甲方及其监护人应对甲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乙方无法从甲方所提供信息判断出甲方为未成年人,那么乙方不承担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责任。

    4.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某些服务需由乙方的关联方或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商、信息服务商、邮寄公司、提供奖品公司或其他业务合作方)提供或共同提供,甲方授权乙方将有关个人信息与该等关联方或合作方共享。

    4.4 甲方如需修改、删除以及撤回授权乙方使用的个人信息,可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邮箱【wanjin-service@yirong.com】与乙方取得联系,向乙方提出有关申请,乙方会根据甲方的需求在【30】个工作日内修改、删除甲方的个人信息,并根据甲方的申请终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4.5 乙方及其关联方、合作方承诺,除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之服务为,乙方不会将甲方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也不会将甲方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无关联的第三方。

    4.6 乙方与甲方一同致力于甲方个人信息的保护,甲方将运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其他与提供服务相匹配的技术措施及其他安全措施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更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请参见《隐私政策》。

    五、免责条款

    5.1 乙方在以下情况下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如甲方在网吧等公众场所的公用电脑、他人电脑或其他网络设备,或在共享环境或电脑被远程监控的情况下,登录、浏览本网页,须谨慎操作,由此造成的信息泄露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2)万金信息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万金信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广告及推广相关义务,甲方应当自行判断该广告或推广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甲方因该广告或推广信息而进行购买、交易或因前述内容所遭受的损害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万金信息不予承担责任。

    (3)如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经乙方评估甲方不符合相关产品的申请条件而未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于受到网络堵塞、中断、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或乙方中止/终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及产品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如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行业惯例。如本协议相关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万金信息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7.1 本协议自甲方在相关推广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注册/提交时起生效。

    7.2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乙方运营需要,乙方可根据情况对本服务协议进行修改。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万金信息将通过万金信息的官方网站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不再向甲方作个别通知。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停止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个人信息并停止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如果甲方未提出该等申请,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并应遵照修改后的协议执行。

    7.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除非该其余条款或者本协议整体被法院的最终裁判认定无效。

    7.4 乙方各方之间,独立且非连带地向甲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隐私政策

    导言

    为乙方(哈付(HADEFRAY))向甲方(信息提供人)提供相关服务之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收集、存储、分析、传输、使用和处理甲方的相关个人信息。

    乙方深知个人信息保护对甲方的重要性,将会尽最大努力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安全,并将恪守以下原则: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够用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乙方将按本《隐私政策》收集、存储、分析、传输、使用、处理及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乙方提请甲方: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方可向乙方提交个人信息。一旦甲方主动向乙方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视为甲方已充分理解《隐私政策》,同意作为《隐私政策》的一方当事人并接受《隐私政策》的约束。阅读《隐私政策》的过程中,如甲方不同意《隐私政策》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向乙方提交相关个人信息。

    定 义

    1.1 相关服务是指,乙方通过网页、电子邮件、公众号、短信、电话及其他可行的方式一次或多次向甲方提供保险产品和/或其他产品的资讯信息的推广及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银行、教育、医疗、娱乐及其他方面的商业广告、新闻报道及资讯信息。

    1.2 关联方是指,因合作、投资或控制(或共同控制)关系而与乙方产生任何联系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1.3 第三方是指,本《隐私政策》约定的关联方范围以外的其他公司、组织或个人。

    1.4除《隐私政策》另有规定外,《隐私政策》所用词语与《服务协议》所定义的词语具有相同的涵义。

    目 录

    一、《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二、个人信息收集的范围与方式

    三、Cookie和同类技术的使用

    四、个人信息的存储

    五、个人信息的使用

    六、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七、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

    八、个人信息的管理

    九、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十、隐私政策的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十二、其他

    正文

    一、《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1.1 《隐私政策》适用于由乙方及其关联方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对甲方个人信息的存储、分析、传输、使用、处理及保护等活动。如信息无法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甲方的个人身份,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个人信息;当甲方的信息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甲方的个人身份时或乙方将无法与任何特定个人信息建立联系的数据与其他甲方的个人信息结合使用时,这些信息在结合使用期间,将作为甲方的个人信息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与保护。

    1.2 《隐私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为乙方推广服务提供广告宣传的第三方平台;(2)乙方推广页面平台显示的其他产品或推广内容。

    二、个人信息收集的范围与方式

    2.1 当甲方在使用乙方相关服务时,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将可能收集、储存和使用下列与甲方个人信息有关的数据,如果甲方不提供或不同意乙方收集相关信息,可能无法享受乙方提供的某些服务,或者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

    2.1.1 甲方填写和/或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非精确地址)以及与为甲方提供服务相关的问卷信息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订阅)用户身份的信息。

    2.1.2 日志信息:当甲方使用相关服务时,乙方会自动收集甲方对乙方服务的使用情况,作为有关网络日志保存。例如:甲方的IP地址、浏览信息、访问记录、点击信息、使用语言、访问服务的日期和时间、Cookie、Web Beacon等。

    2.1.3 设备或应用信息:包括甲方使用的移动设备、浏览器或其他程序所提供的配置信息、设备版本号、设备识别码等。为了向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与改善甲方的服务体验,乙方可能会记录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号、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网络设备硬件地址(MAC)等软硬件数据。

    2.1.4 从第三方获得的甲方的信息:乙方可能通过正当渠道从第三方获取甲方的相关信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使用从第三方获得的甲方的个人信息。

    2.1.5 依法豁免征得同意收集和使用的个人信息:包括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披露或提供,或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为维护乙方其他客户、公司及其关联方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或维权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所必需的;甲方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或乙方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甲方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根据甲方的要求签订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以上信息范围并非乙方必然会收集的个人信息内容,乙方会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选择收性集上述信息范围内与为甲方提供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

    三、对Cookie和同类技术的使用

    3.1 甲方理解并同意,为使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的个性化推荐,乙方可能会使用各种技术来收集和存储信息,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向甲方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发送一个或多个Cookie或匿名标识符;Cookie或匿名标识符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借助于 Cookie技术,网站能够存储甲方的个人偏好、浏览记录等数据信息。

    3.2 除 Cookie以外,乙方还可能会在网站上使用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等其他同类技术。例如,乙方向甲方发送的电子邮件可能含有链接至乙方网站内容的点击URL。如果甲方点击该链接,乙方则会跟踪此次点击,帮助乙方了解甲方个人偏好并改善乙方的服务。网站信标通常是一种嵌入到网站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图像。借助于电子邮件中的像素标签,乙方能够获知电子邮件是否被打开。如果甲方不希望自己的活动以这种方式被追踪,则可以通过第8.2条约定的联系方式随时向乙方发送退订信息。

    3.3 很多网络浏览器均设有 Do Not Track 功能,该功能可向网站发布 Do Not Track 请求。但如果甲方的浏览器启用了 Do Not Track,那么乙方会尊重甲方的选择。

    3.4 乙方不会将Cookie及相关同类技术用于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留存或删除Cookie,也可以清除甲方网页中保存的所有Cookie。

    四、个人信息的存储

    4.1 信息存储地点:乙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甲方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2 存储期限:在相关服务尚未终止或甲方未向乙方提出异议或发送删除通知的情况下,乙方会安全有效的保存甲方的个人信息。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乙方仅在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需要的情况下使用甲方的个人信息。

    五、个人信息的使用

    5.1 为实现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之目的,乙方会根据本《隐私政策》及《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所收集的甲方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如有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乙方都会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具体而言,乙方将为以下目的使用所收集的甲方的个人信息:

    5.1.1 乙方及其关联方、合作方向甲方一次或多次提供广告产品的宣传及资讯信息推广服务,产品及资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银行、教育、医疗、娱乐及其他方面的商业广告、新闻报道及资讯信息。

    5.1.2 在乙方提供相应服务所必需时,用于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范、诈骗监测、存档和备份用途,努力确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

    5.1.3 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进行分析与处理,了解甲方的消费习惯与偏好,从而针对性地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5.1.4 将甲方的个人信息传输给关联方或合作方,由关联方或合作方向甲方提供具体的产品或服务。

    5.2 为了让甲方有更好的体验、享受乙方的服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可能将通过某一项服务所收集的信息,用于乙方的其他服务。例如,在甲方使用乙方的一项服务时所收集的信息,可能在另一服务中用于向甲方提供特定内容,或向甲方展示甲方可能感兴趣的其他信息。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将该服务所提供和收集的信息用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5.3 在乙方通过技术手段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后(为降低其他组织或个人通过去标识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识别到甲方的风险,乙方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将去标识化后的数据与可用于恢复识别个人的信息分开存储),甲方同意并知晓,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使用已经去标识化的信息,并在不透露甲方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对甲方相关去标识化的信息进行分析并予以商业化的利用。

    5.4 甲方知晓并同意,除非甲方向乙方申请删除甲方的个人信息或终止授权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甲方将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期间持续授权乙方在符合本《隐私政策》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

    5.5 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会对甲方使用乙方相关服务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不会包含甲方的任何个人信息。

    六、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6.1 乙方会以高度的勤勉义务对待甲方的信息,乙方会在取得甲方的同意或授权以后,与第三方共享甲方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6.1.1 在获得甲方的同意后,乙方可能会将甲方的个人信息与乙方的关联方共享,乙方会根据对甲方提供服务的现实需要,且受本隐私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将必要的个人信息共享给关联方,如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前述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的,将再次征求甲方的授权同意。

    6.1.2 为实现本《隐私政策》中声明的相关目的,乙方的某些服务将由第三方为甲方提供。为便于甲方享受该等服务,乙方会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特定、目的明确的原则为协助第三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而使用甲方的个人信息。

    6.2 乙方会对第三方的数据安全能力进行调查,并要求第三方采取必要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存储、使用和处理甲方的个人信息,确保甲方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6.3 随着乙方业务的持续发展,乙方将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甲方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在发生前述变更时,乙方将要求新的个人信息控制者按照法律法规及不低于本《隐私政策》所要求的安全标准继续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

    6.4 未经甲方本人事先同意,乙方不会向除乙方及其关联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共享甲方的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6.4.1 事先获得甲方的明确授权或同意;

    6.4.2 甲方自行向第三方共享或向社会大众公开的;

    6.4.3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6.4.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披露或提供,或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乙方收到前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乙方会要求对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乙方将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审慎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行政、司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6.4.5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乙方其他客户、公司及其关联方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或维权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所必需的,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等;

    6.4.6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6.4.7 根据甲方的要求签订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6.4.8 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6.4.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7.1 乙方非常重视甲方个人信息的安全,将努力采取各种符合业界标准的合理安全措施(包括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来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防止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或被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丢失或泄漏。

    7.2 乙方会使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合理可行的手段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并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甲方的个人信息遭到恶意攻击。

    7.3 乙方会建立专门的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流程保障甲方的个人信息安全。乙方采取严格的数据使用和访问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甲方的个人信息,并适时对数据和技术进行安全审计。

    7.4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请甲方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绝对安全,乙方将尽力确保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甲方知悉并理解,甲方接入乙方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乙方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因此,乙方强烈建议甲方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7.5 乙方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努力阻止任何安全事件的影响和后果扩大。一旦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泄露、丢失等)后,乙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甲方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乙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甲方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甲方的补救措施等。乙方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推送通知、邮件、信函、短信等形式告知甲方,难以逐一告知时,乙方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乙方还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上报用户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7.6 乙方谨此特别提醒甲方,《隐私政策》提供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仅适用于乙方及关联方/合作方提供的相关服务。乙方没有能力及义务保护甲方在相关服务之外的应用、网站提交的任何个人信息,无论甲方登录或浏览上述软件、网站是否基于乙方的链接或引导,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个人信息的管理

    8.1 乙方非常重视对甲方个人信息的管理,并尽全力保护甲方对于甲方个人信息的修改(更新或更正)、删除以及撤回授权的权利。

    8.2 甲方如需修改(更新或更正)、删除以及终止授权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邮箱【wanjin-service@yirong.com】与乙方取得联系,向乙方提出有关申请,乙方会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修改、删除及终止授权服务。甲方申请删除个人信息并终止授权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的,乙方将在乙方系统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并不再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但甲方终止授权的决定,不影响此前基于甲方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8.3 您的信息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8.3.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8.3.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有关的;

    8.3.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有关的;

    8.3.4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8.3.5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3.6 涉及商业秘密的;

    8.3.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九、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9.1 若甲方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相关服务前,应在甲方的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指导下共同阅读并同意本《隐私政策》。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会在法律允许、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或公开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甲方及其监护人应对甲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乙方无法从甲方所提供信息判断出甲方为未成年人,那么乙方不承担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责任。

    十、隐私政策的生效和变更

    10.1《隐私政策》自甲方在相关推广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注册/提交时起生效。

    10.2 为了给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相关服务将不时更新与变化,乙方会适时对本《隐私政策》进行修订,该等修订构成本《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并具有等同于本《隐私政策》的效力。但原则上乙方不会削减甲方依据当前生效的本《隐私政策》所应享受的权利。

    10.3 《隐私政策》更新后,乙方会通过在乙方官方公告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本《隐私政策》的最新版本,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不需再向甲方作个别的通知。

    十一、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行业惯例。如本协议相关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万金信息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2.1 本《隐私政策》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隐私政策》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12.2乙方各方之间,独立且非连带地向甲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12.3 如果甲方对本《隐私政策》或其中有关甲方个人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共享、披露、保护等功能存在意见或建议时,甲方可以通过乙方反馈渠道反馈意见或投诉。乙方会在收到甲方的意见及建议后尽快向甲方反馈。

    12.4 乙方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反馈渠道,甲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乙方:服务邮箱【wanjin-service@yirong.com】。

    12.5 本《隐私政策》的版权为乙方所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保留最终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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